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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延辦理規定

一、專科醫師證書即將屆滿,請依相關規定提出申請辦理展延。


二、展延原則

     (一)申請專科醫師證書有效期限更新,應於專科醫師證書之有效期限六年內,完成繼續教育積分達一零八點以上。繼續教育之實施方式及積分如下:

1.參加本會所主辦之繼續教育課程或學術活動,每小時一點。
2.參加本會認可之各醫學會、教學機構或醫院所舉辦與急診醫學會相關之研討會、教育課程,每一小時一點,實習每二小時一點;參加其他國際性急診醫學會年會每一小時一點。每年以六點為上限。
3.於國外大學或研究所進修急診醫學相關課程,每學分一點,每學年最多十點;參加國外急診醫學相關進修,一個月一點,每年積分以十點為上限。
4.參加本會認可之線上教育課程,每年積分以十點為上限,但台灣急診醫學會年會及冬季學術討論會線上積分不在此限。
5.參加社區及學校防疫或衛教宣導,每小時一點,每年以十點為上限。
6.離島及偏遠地區執業期間,除國外執業或開業之繼續教育外,各點實施方式之積分數,離島地區以二倍計,偏遠地區以一點五倍計。
前項各款繼續教育積分之認定,皆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二)依據衛生福利部「急診醫學科專科醫師甄審原辦理


三、申請方式:請至本會網站證書與出版品急專證書展延填寫表單即可。


四、展延費用:(填寫表單的同時,可選擇您方便的繳費方式)

       1、審查費:新台幣1,500元整 (由本會開立發票)

       2、證書費:新台幣1,500元整 (由衛生福利部開立收據,會連同新證書一起寄出)


五、備註:

        1積分已達標準請至本會網站證書與出版品急專證書展延填寫表單即可。

        2積分未達標準,請填妥理由說明書,並紙本郵寄至本會。

              延期一年展延說明書連結申請延期辦理急診醫學科專科醫師證書展延理由說明書

        3、傳真:(02)2370-4797,E-mail:carrie@sem.org.tw,

              有任何問題請來信或來電詢問(02)2371-9817#16 郭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