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wan Society of Emergency Medicine
Taiwan Society of Emergency Medicine
刊登日期:2019/04/22 發布單位:專科醫師訓練委員會
一、本年度專科醫師訓練醫院認定申請日期:自5月1日至5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收件;申請資格需符合規定,並請備齊所需文件,恕不受理事後補件。
二、申請方式:
(一) 至本會網站(http://www.sem.org.tw/)之「訓練醫院進度申請」進行線上申請。
(二) 填妥認定作業自評表(乙份)及相關文件(乙份)後,檢具公文以掛號郵寄至本會,封面並請註明「急診醫學科專科醫師訓練醫院認定申請」;並請提供相關電子檔(光碟片或隨身碟)或將相關電子檔Email至liting@sem.org.tw。
三、有關專任專科主治醫師需參加過本會認可之師資訓練課程應達3年6學分以上之規定,依第九屆第四次理監事聯席會議決議,僅認可本會、醫策會、台灣醫學教育醫學會所主辦之師資培育訓練課程,以及訓練醫院依本會繼續教育學分實施辦法申請認可之「師資培訓相關課程」;本次師資培訓課程學分認定基準日為105年6月1日至108年5月31日。
四、108年度「急診醫學科專科醫師訓練計劃認定基準、評核表、評核標準及自評表」,依據衛生福利部105年7月19日衛部醫字第1051664607號公告為準。
五、本次申請為認定109年度訓練醫院資格及訓練容量(109年8月1日至110年7月31日)。
六、「急診醫學科專科醫師訓練醫院」認定申請資料相關文件請詳見「申請資料說明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