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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來函

刊登日期:2023/04/28 發布單位:秘書處

轉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來函-「相關COVID-19(新冠肺炎)」公告(3/28~4/28期間)回上頁

一、

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2年3月28日肺中指字第1123800098函辦理。

主旨:為確保具重症風險之COVID-19輕症病人獲得妥適醫療照護

           及時取得口服抗病毒藥物(Paxlovid及Molunpiravir),

           請貴局妥為規劃藥物合約機構配置點,並督導所轄醫事機構依循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二、

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2年4月17日肺中指字第1123800106函辦理。

主旨:檢送修訂之「COVID-19確診個案居家照護遠距醫療費用常見問與答

           請惠予轉知所轄醫事服務機構及所屬會員配合辦理,請查照。


三、

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2年4月20日肺中指字第1123800120函辦理。

主旨:檢送新修訂「智慧防疫物資管理資訊系統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相關功能操作說明」(如附件)

           請轉知並督導轄下藥物合約機構依循辦理,請查照。


四、

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2年4月28日肺中指字第1123800111函辦理。

主旨:檢送修訂之「COVID-19確診個案居家照護遠距醫療費用常見問與答

           請惠予轉知所轄醫事服務機構及所屬會員配合辦理,請查照。

相關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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