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wan Society of Emergency Medicine
Taiwan Society of Emergency Medicine
刊登日期:2022/12/01 發布單位:秘書處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醫師法第十一條第二項。
三、「通訊診察治療辦法」修正草案如附件。本草案另刊載於本部網站「法令規章」之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網頁、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法規草案項下網頁,以及國家發展委員會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 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醫事司
(二)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
(三)電話:(02)8590-6666分機7382
(四)傳真:(02)8590-7087
(五)電子郵件:mdfyw@mohw.gov.tw
詳情請見連結:https://www.mohw.gov.tw/cp-5276-7251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