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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來函

刊登日期:2022/08/30 發布單位:秘書處

轉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來函-「相關COVID-19(新冠肺炎)」公告 (8/23~8/29期間)回上頁

一、

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年8月23日肺中指字第1113800383號函辦理。

主旨:有關COVID-19確定病例居家照護個案管理陳情案件之審查事宜

           請貴府轉知及督導所轄醫療機構及所屬會員配合辦理,請查照。


二、

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年8月25日肺中指字第1113800386號函辦理。

主旨:本中心原訂於本(111)年9月1日起調整醫療照護相關篩檢對象之檢驗方式為家用快篩,

           酌予修正以核酸檢驗或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方式併行,

           併同調整「醫院因應COVID-19醫療應變措施」,請轉知並督導所轄醫院配合落實執行,請查照。


三、

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年8月29日肺中指字第1113800388號函辦理。

主旨:檢送新修訂「醫院因應院內發生COVID-19確定病例之應變處置建議

           請轉知所轄醫院及所屬會員配合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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