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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來函

刊登日期:2018/02/14 發布單位:感染防治委員會

轉"衛福部疾病管制署致醫界通函第342"因應腸病毒D68型疫情,疾管署修訂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通報定義,籲請臨床醫師保持警覺,加強疑似個案通報並妥適治療回上頁
全國醫界朋友,您好:

近期國內陸續發生感染腸病毒D68型導致急性無力脊髓炎(acute flaccid myelitis, AFM)而出現肢體麻痺的個案,以5歲以下幼童佔多數,其臨床表現與國外類似,多出現呼吸道感染症狀,但並無疱疹性咽峽炎或手足口病典型腸病毒感染之症狀,疾管署依據專家會議意見,即日起修訂第三類法定傳染病「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通報定義,增加「無手足口病或疱疹性咽峽炎,但出現呼吸道感染症狀,伴有腦幹腦炎或急性無力脊髓炎,懷疑為腸病毒感染導致者」為通報條件(如附件)。 

腸病毒D68型主要經由呼吸道飛沫(咳嗽或打噴嚏)傳染,其可導致輕度上呼吸道症狀(發燒、流鼻水、咳嗽)至嚴重呼吸道疾病(如肺炎)、AFM及腦幹腦炎等,疾管署籲請醫師務必提高警覺,發現疑似腸病毒重症與急性無力肢體麻痺病例時,應立即通報,以利衛生機關即時採取防治措施,降低疾病對國人健康之危害。

美國於2014年8月起爆發多起疫情,累計發生1,153位病例,部分病例出現AFM,之後於阿根廷、加拿大、歐洲及日本等國家亦陸續報告類似散發疫情,而日本2015年之AFM病例發生趨勢亦與腸病毒D68型疫情具有時序相關性。國外也發現具哮喘或氣喘史的兒童,感染後會加重呼吸道症狀,惟目前尚無預防或治療該病毒之疫苗或特效藥抗病毒藥物,對於併發嚴重呼吸道或神經系統疾病之住院患者,籲請醫師提高警覺並提供及時之醫療處置。相關通報定義及採檢項目等資訊可參閱疾管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專業版首頁 > 傳染病介紹 > 第三類法定傳染病 > 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 > 通報檢驗項下。

感謝您與我們共同維護全民的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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