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wan Society of Emergency Medic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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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期刊
台灣急診醫學通訊
第六卷第四期 點閱次數:21 PDF下載次數:0 如何辨識及處理非癌症慢性疼痛病患—他藥物成癮了嗎?
台北慈濟醫院急診部 前言 疼痛控制對於急診醫師來說已經是日常看診的一部份。急性疼痛常見如外傷,發炎,感染,壓力等情形導致,醫師可以依據疼痛程度,年齡,肝腎功能等來給予如含乙醯氨酚,非類固醇消炎止痛藥,鎮靜類、類嗎啡或鴉片類等適當的止痛鎮靜藥緩解症狀。不過,也時常遇見熟悉的名字出現在病人清單上,直白地跟醫師說自己吃了什麼止痛藥物,做了怎麼樣的治療無效,希望可以施打什麼樣的止痛藥套餐,而往往由於疼痛難以緩解,使用的藥物都已經達到會導致成癮的類瑪啡,或鴉片類藥物。這類型病人沒有罹癌,卻時常因為相同疼痛情形來急診報到,屬於非癌症慢性疼痛。但這樣的病人是否成癮呢? 嗎啡類藥物在非癌症慢性疼痛的使用 慢性非癌症疼痛的定義為疼痛持續或反覆發生超過三個月,且疼痛不是因為癌症所導致[1]。在一篇以系統性回顧的隨機對照試驗中顯示,使用鴉片類藥物對疼痛與身體功能改善有統計上的意義,不過改善幅度不大,且有增加噁心嘔吐的風險。在美國CDC 2016的指引中顯示在慢性非癌症疼痛的病人中,長期使用嗎啡類藥物,往往跟成癮,或其他的社會問題,如無法在工作,學校,家庭中履行角色上的義務相關[2]。在2017年加拿大的指引中則建議應當避免在有物質濫用、心理疾病的病人身上使用瑪啡類藥物[3]。 非癌症慢性疼痛的成因與治療四階段 生理(慢性疾病或神經損害)、心理(身心科疾病)、家庭社會支持不足等都有機會造成慢性疼痛。也因此由美國退伍軍人部門在 2017 年公布的慢性疼痛治療模式(是目前最新也是唯一在國際上公布的慢性疼痛治療模式)分為四階段:
疼痛控制的目標是為了緩解日常生活上的不適,一旦開始使用類嗎啡藥物,就要監測是否有副作用如腸胃蠕動減少,噁心嘔吐,容易嗜睡,甚至呼吸抑制。因此應當監測五個事項(5A):
急診醫師可以透過雲端藥歷,查詢過去病史,用藥,以及是否有剩藥,來決定藥物該如何給予才是符合病人最大利益。 開始使用類嗎啡藥物,我成癮了嗎? 成癮是對藥物,物質產生依賴性。認知、行為和生理的症狀表明病人儘管存在與物質相關的重大問題,但仍繼續使用該物質。因此成癮重新被定義為物質使用疾患。根據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五版(DSM-V)依據以下11種症狀分類出不同程度的成癮:
註:1. 第十及第十一項的症狀若因處方藥在正確的使用下所造成,則可不算。[5] 結論 綜合上述可知,非癌症慢性疼痛的產生不見得有診斷性的疾病。需要全人照護,多部門如身心科,社工等的參與,並鼓勵病人主動參與各種復健活動,最後才是討論藥物的使用。 參考文獻 4.吳秀梅,朱玉如,張志旭,簡希文,鄧書芳,王志中,陳貞吟,褚錦承,朱麗鈴,高霈馨,王鈺霖,許銘仁,張嘉祐,簡基勝,郭進榮,鄒美勇,廖文進,程廣義:非癌慢性疼痛照護及成癮性麻醉藥品使用參考手冊。第一版。台北。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2022/8 5.Diagnostic and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 : DSM-5. 2013. 483-4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