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wan Society of Emergency Medicine
Taiwan Society of Emergency Medicine
☆ 醫院名稱: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 徵才職稱:醫師
☆ 需求人數:3
職稱 | 醫師 |
級別 | 師(三)級 |
名額 | 3名 |
資格條件 | 【基本資格條件】 國內外醫學院醫學系畢業,領有醫師證書,符合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所定師(三)級醫師任用資格者。
【其他優先條件】(請檢附證明文件) 一、具有感染科、胸腔科等次專科醫師證書,或具有兒科、內科、家醫科、神經科、病理科等專科醫師證書。 二、公共衛生或資訊相關領域之學位或訓練資歷。 三、願意依業務需要派赴各地區服務。 |
工作項目 | 1.傳染病防治相關工作,含疫情調查、疾病諮詢、專業審查等。 2.應用流行病學訓練2年。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點 | 本署各組、中心及區管中心。 |
性質 | 是否適合身心障礙者之職務?是 是否適合原住民之職務?是 |
備註 | 1. 意者請於114年3月6日前先行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http://cdc.gov.tw -首頁-人才招募)登錄報名資料,為避免網路報名資料漏失,請將報名成功後收到之系統回復電子郵件留存(如未收到請於報名截止日下午5時前來電),並務必將公務人員履歷表、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醫師證書、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等相關資料影本,於上述公告截止日前(郵戳為憑)寄送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號8樓人事室徐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醫師」,逾期、證件資料不齊、未至本署網站登錄報名資料及未郵寄紙本資料者,視為不合格。(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 應徵者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不得任用之情形,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及本署業務需要,擇優通知面試。 3. 本次公開甄選經約談者,如因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時,得視甄選成績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二倍為限,並以依序遞補本次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錄取結果於核定後公告於本署全球資訊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