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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期刊
台灣急診醫學通訊

第六卷第四期
刊登日期:2023/08/31
Taiwan Emergency Medicine Bulletin 6(4) : e2023060410回上頁

大型活動之緊急事件管理-韓國梨泰院踩踏事件之省思

林自強、林鍵皓、劉鴻傑、周維國、鄭銘泰 

臺大醫院急診醫學部


1、事件簡述

    西元20231029晚間,在韓國首爾近郊梨泰院(Itaewon)舉辦的萬聖節派對活動,因為過度擁擠,人潮失控,發生大規模踩踏的意外,結果造成超過159人死亡、196人受傷的悲劇。事發的直接原因,來自於過多的人潮聚集在地理空間的陷阱1;間接的原因可能包含警方忽略了事前可能的警示、人力不足、以及現場救護的延遲等2。另外。事先沒有經過安全的規劃評估,也沒有人負責活動過程的管理,也是造成這起事故的間接原因。


2、大型活動的特性

大型活動(mass gatherings)與一般突發大量傷病患事件(mass casualty incident)特性不同。


I.可預期性與風險管理

大型活動一般都可以知道時間、人數、地理範圍,以及可能潛在的危害,事先有機會進行緊急事件的管理程序,包含減災、整備等。梨泰院這起事件為例,可能可以事前針對環境、動線與人流進行管控規劃。由於事件發生在夜晚,又是夜店與餐廳區,視線不佳、酒精等降低人自我保護與判斷能力等因素存在,發生災害事件的可能性更高。儘早在失控前介入,也許可以避免憾事發生。

II.可依照活動性質預估健康風險

大型活動的種類很多,從宗教活動、運動賽事、音樂會、示威抗議、跨年活動等,都有不一樣的健康風險,過去也有許多經驗與資料可以參考。類似梨泰院事件這樣的商圈派對活動,過往就有人潮過多,擁擠踩踏的經驗,同時也容易有酒醉失序,暴力衝突的風險。

III.可課責性

大型活動另一項特性,就是大部分都可以找到主辦單位,政府機關應監督這些主辦單位是否盡到安全管理的責任。梨泰院事件中,雖然商圈活動沒有主辦單位,但是仔細探究,這些活動還是有主要受益對象,發起單位也應該要被賦予部分管理的責任。

IV.風險分擔

即使有課責的對象,萬一發生意外時,龐大的健康損失與損害賠償,往往非主辦單位或是活動負責人可以承擔,例如在八仙大量燒傷事件中,活動負責人就無力償還大量燒傷治療所需之費用4。因此目前大型活動的舉辦也被要求要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透過責任的分擔,一方面降低活動負責人可能無力培償的困窘,另一方面也可以透過保險公司的風險分擔來增加活動的保障。而梨泰院事件根本沒有主辦單位,事後的追償相當困難,一部分可能就必須仰賴政府的協助。


3、大型活動的法規

    根據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要點,中央主管機機關為內政部,而地方政府為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得參照本要點規定,依轄區緊急應變能力及活動特性,訂定自治法規管理大型群聚活動。因此中央層級原則上是屬於內政部管轄,但集會遊行的管理屬於警政署,而緊急救護、火災等災害防救則屬於消防署的管轄業務,緊急醫療與應變又是衛生福利部的權責,雖然主責機關可能是內政部,仍需要許多跨科部的協調合作。


4、韓國梨泰院踩踏事件的省思

    黎泰院事件發生後,台灣媒體大都關注於緊急應變的過程,包含緊急救護系統介入的效率,現場急救,如何保護自己等議題,然而這些行動可能都是事倍功半,真正需要著力的,應該是在事前的減災與整備。


I.危害脆弱度分析

每個大型活動都有一定的特性與風險,利用危害脆弱度分析,可以有系統的評估各種可能危害的風險。簡單來說可以根據人、事、時、地、物這樣基本的架構來對大型活動進行簡單的描述,接著再根據實際的狀況,評估各種可能的災害,包含自然災害(如颱風、熱浪、寒流、豪大雨)、人為災害(如火災、危害物質、交通意外、恐怖攻擊、踩踏),發現風險與脆弱點,早期介入。

II.人流與容留人數管理

室內空間的大型活動,人流與容留人數的管理3,是最重要的關鍵,像梨泰院事件這樣的半開放空間,也應該要針對地理環境進行調查,將其中可能的節點或是風險區域,事先進行管制,這樣才有機會預防事件的發生。常用的策略包括時間分流、節點管制、動線管制等。

III.醫療救護相關人力的設置

醫療救護相關人力的設置由於大型活動的性質不同,很難有一致的標準。有專家建議,針對動態的活動,首先必須考慮醫療救護站設置的地點必須出入方便,使救護車或其他傷病患運輸工具可以到達,如果是固定路線的活動,應該要每5分鐘路程一個救護單位,而非固定路線活動則以Basic Life Support 4分鐘,Advanced Life Support 8分鐘作為設置的標準,如果可以,到達醫院的時間最好也可以在30分鐘內。

IV.緊急應變的規劃

事前針對可能發生的緊急事件,應該要有緊急應變計畫,包含如何通報、啟動,以及動員現有的人員,可能的大量傷病患集結區的位置。大量傷病患集結區的位置最好要夠容納很多人,如果是夜間活動,最好要有足夠的光線,對外交通也應該要事先劃定後送動線。此外外部資源的導入與介接也應該要事先規劃,包含消防局,以及當地醫院或衛生機關。這一點可以參考美國波士頓馬拉松的規劃5

V.監控與警戒

大型活動有許多不同監控工具與方法,包含無人機、手機訊號的監測、紅外線數據與社區影像分析等。然而這部分的困難點可能不在監控的方式與工具,而是在於誰應該負責,有主辦單位的活動也許還相對容易,但是沒有主辦單位的活動,就必須仰賴警察或消防機關。

VI.保險與損害賠償

如同前面所述,保險會是相當重要的關鍵。目前政府針對這些大型活動並未有強制的規定,保險公司也缺乏認知其中的風險,也無意介入其中安全的要求,未來還需要主管機關給予更明確的課責。

VII.演習

演習是測驗應變程序是否可行很重要的工具,目前大都流於形式,也缺乏外部單位的參與和回饋。法規上僅規定要落實醫療救護、滅火、緊急疏散等救援措施,並組織工作人員與演練,缺乏系統運作面的測試,包含指揮系統、通報聯絡等,這些也是有待未來逐步加強的部分。


5、

    黎泰院事件要預防,其實並不複雜,如果從大型活動緊急事件管理的角度,很容易可以利用危害脆弱度分析找到可能的風險,然後透過有系統的減災、整備、應變、復原程序,來減少事件本身的衝擊。現有的法規其實已經有相當完整的要求,也都在執行,只是如何能夠實質的審查,並給予主辦單位建議,才是最重要的,目前大部分的活動還是以主辦者的最大利益為考量,低估了安全的重要性,這部分還需要公部門與私部門(主辦單位)一起來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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